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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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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 川财会[2016] 8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各省级部门,各中央驻川单位: 现将《2016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016年3月24日 2016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2016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如下: 一 、内容学时要求 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的岗位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安排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 (一)企业会计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第7号、第8号)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政府会计准则4个学时;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8个学时;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继续教育方式 今年全省继续开展网络和面授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自愿选择。 三、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和监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方式和学时等方面的要求,组织实施好本级管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强化监督指导,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 省财政厅委托省委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委各部门及省级群团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委托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各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省级部门直属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在川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财政厅指导下,由本部门或本单位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单位,应在开班培训之前,将培训内容、学时、人员等情况向各级财政部门进行书面报备,以便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指导。培训结束时,应安排2个学时考核,检测会计人员学习情况。 四、登记制度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在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本级管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附:光华财会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班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文件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成都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成财会〔2016〕4号)和《成都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成财会〔2016〕5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与学时学分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以上重点内容学习,应不少于24个学时。 (二)行政事业性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
以上重点内容学习,应不少于24个学时。 二、继续教育方式 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用网上学习和面授学习相结合两种方式进行,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学习方式。 (一)面授学习。市本级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市财政局公开征集的13家面授培训机构学习(详见成都财政会计网);各区(市)县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当地财政局认可的面授培训机构学习。 (二)网上学习。我市会计人员可登陆成都财政会计网http:/www.cdkjw.org/index.lf?=showindex),自主选择“会计服务”栏目链接的5家网教机构(远程教育网站)学习。学员如何付费、如何取得发票、如何选择课程内容等具体操作方法或步骤,请按照网教机构的相关提示办理。 (三)选择其他继续教育方式的,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成都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会计认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区(市)县财政局和市级有关单位(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与会计人员岗位要求,具体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安排2个学时,采用开卷或闭卷等方式,检测考核会计人员学习情况。 四、强化监管职责 市财政局对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面授机构和网教机构工作进行监管。各区(市)县财政局对属地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面授机构工作进行监管。对培训机构重点开展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测试考试、培训质量等环节的检查,促进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六、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对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登录省财政厅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及时为继续教育合格人员登记继续教育信息。根据会计人员学习情况,要及时完成属地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信息录入,并上传至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为广大会计人员自助查询个人学习记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成都市财政局 抄送:省财政厅,市级培训机构。
附:光华财会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班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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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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